本溪商行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宣講會
為貫徹落實省委李希書記提出的“八個帶頭、八個自覺”要求,8月7日上午,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楊冬雁和市紀委案件監察室主任盧顯利到本溪市商業銀行開展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宣講輔導。
楊冬雁常委指出,“黨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楊冬雁常委的報告觀點清晰、內容豐富,既有深入淺出的理論闡述,又有發人深省的案例分析,更具有便于操作的對策思路,為本溪商行今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工作,特別是落實“兩個責任”帶來新的起色。
商行黨委要求各黨支部在此次宣講活動結束后,要組織全體黨員、干部深刻領會“兩個責任”的實質內涵,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在商業銀行的順利開展,為商業銀行完成2015年各項工作任務奠定扎實基礎。
本溪商行班子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參加宣講會。大會由商行黨委書記董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