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開戶服務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方便廣大客戶高效、快捷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事宜,防范賬戶風險,請您按照如下流程辦理開戶業務:
開戶申請人需持有效身份證件通過柜面開立Ⅰ、Ⅱ類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開立借記卡業務須由本人辦理,不得代辦。
(二)開立存折業務可以代辦,需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二、對個人身份證件聯網核查不符的,需提供戶口簿、社???、駕照或護照等輔助證件進行身份核驗。
三、我行為開戶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時,審核客戶提交的身份證件是否真實有效,其信息是否與客戶填制的《本溪銀行個人客戶開戶信息申請表》一致。若為代理人開戶還需核實代理人身份證件是否真實有效。同時,賬戶持有人應當配合盡職調查工作,簽署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四、盡職調查審核通過后,我行承諾立即辦結開戶業務且無任何收費等附加條件。
鄭重提醒:
請您合規使用賬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我行將對涉及以上行為的個人及相關組織者,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并不得新開立賬戶。
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